【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4、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
7、采购需求:
(1)通山县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评估报告(含通山县2023-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河流名录及项目清单);
(2)通山县横石河流域治理方案;
(3)通山县富水片区中小河流治理方案;
(4)通山县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
(5)通山县中小河流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
3、方式:
4、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3、地点:
五、开启
2、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