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南岳山城西域棚改居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市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09-04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南岳山城西域棚改居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南岳山城西域棚改居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FJQT0000G230901001001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南岳山城西域棚改居住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安置住房2148套,计划建筑总面积177748.95平方米,分A、B、F三个地块,其中(11F)高层住宅楼11栋792套,建筑面积68758.4平方米;(6F)住宅21栋1356套,建筑面积87110.91平方米;商服3366.40平方米;仿古街11477.18平方米。同时,为了满足小区整体使用功能和群众生产生活,小区内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公厕、门卫房等公共设施用房,本项目总投资额3.44亿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造价及会计咨询服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计划服务期限:2023年09月30日-2023年12月29日,共计90日历天(各方主体材料提供齐全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82.8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经营范围、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4)专业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5)本项目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6)为了评标专家有效回避,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请于2023年09月24日15时前将联合体协议发送至hljyz2023@163.com邮箱中。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人,其中:造价企业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且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06月到2023年08月)的有效证明材料或退休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05日11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7.4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开标时间起远程开标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话:0464-8538137

人:勃利县昊鑫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陈女士

   话:0464-8528582                   

代理机构: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李女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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