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或以上)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②施工资质: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1家资质的设计单位和1家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类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6.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