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工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2023-09025
项目名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工程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93600
最高限价(元):23936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936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需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职工。
④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2.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单位并满足本次招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Lp95Y7Jgtxwybu1rf3Bpsg==&utm=app-announcement-front.189f5f89.0.0.41898d20575e11eea8d1ed62be3a06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路1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敏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89000
质疑联系人:郭倩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80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建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776697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3688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0575-85209806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