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地区:青海 黄南州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0-09
项目业主
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双碳产业园位于航空港区孙武路以东、东海路以南、九霄东街以西、九霄南路以北。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双碳产业园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孙武路以东、东海路以南、九霄东街以西、九霄南路以北,规划占地面积约4.8平方公里;其中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70.00亩;本次招标的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1#地块)位于东海路以南,孙武路以东,规划占地面积约110.76亩。

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8平方公里园区的概念设计;1#地块地质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对设计方案的优化、补充、修改、完善等,并保证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查。

(1)4.8平方公里园区的概念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建筑强度及高度、蓝绿空间体系与布局、生态低碳场景、风貌管控、公共空间、市政设施、路网与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分期建设与实施计划等方面。

(2)1#地块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含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建筑立面控制手册及外立面材料选样等)、配合报批报建、后期施工图设计配合、后期施工配合等工作。

(3)1#地块地质勘察。

(4)1#地块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配合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5)1#地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施工图、地库施工图(含人防设计)、竖向设计及综合管网设计、幕墙设计、公共部位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含方案)、亮化设计(含方案)、景观设计(含方案)、标识标牌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含评审)等除厂房内生产工艺专项设计外所有设计及工艺相关咨询服务,为标准化厂房设计提供合理建议,并应配合规划报建、园林报建、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现场监察以及解决施工中发生的由于设计导致的施工障碍等。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及规划要求。

2.6设计周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4.8平方公里园区的概念设计;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1#地块方案设计和勘察;自招标人下发的单项任务书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概念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团队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上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1名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人员(可与项目负责人重复),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产业园类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0月20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受联合体,且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371-56567536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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