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23-10-18
项目业主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河南天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20230052001 | 漯河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2023年漯河市城市道路空洞检测服务项目 | 1284000 | 1284000 |
5.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5,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指 2023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指2023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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