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地区:江苏
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就2020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编号:szry2020-c-001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3、采购预算: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一标段:(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二标段:(预算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12/31日或检测费用累计达到300000元整。
5、招标要求:
(1)立项依据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水利、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各级政府势必将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水利工程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局面。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防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可控,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开展飞检抽测工作。
(2)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
2.1招标内容
检测单位按照采购人下达的检测计划要求,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项目和数量应当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的要求。
2.2进度要求
2019年底前完成抽测工作,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下达的检测计划要求。
检测单位单次现场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后,一般情况下3天内反馈质量检测快报、7天内出具质量检测正式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测内容、检测数量、检测结果等。
2.3工作要求
抽检工作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2t1267-2008)、《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2号)、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1~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等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开展。
(3)人员要求
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应按合同到位,原则上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所有人员均须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相关岗位证书。
二、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盖社保部门章,否则无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殊条件:
1、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金属结构)4个类别的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
注:1、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因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供应商需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欲报名的标段。允许报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
三、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
2、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3、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4、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和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2)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客服电话:13914088964
6、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四、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9:30时
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9:30时
提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磋商时间: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