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开发区2017G57地块配套社区中心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4-08
项目业主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江宁开发区2017G57地块配套社区中心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行审[2019]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以北,清水亭东路以东、秦淮河以西地块内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江宁开发区2017G57地块配套社区中心项目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室内装修工程、幕墙、电梯、电气、暖通、弱电工程、室外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435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900平方米,地下约145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24米 ;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0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5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江宁开发区2017G57地块配套社区中心项目人防、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室内装修工程、幕墙、电梯、电气、暖通、弱电工程、室外工程,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查勘、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提交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5万元。
6.1.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成员(满分30分)
6.2.1建筑专业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6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2.2结构专业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6分,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2.3给水排水专业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2.4电气专业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证书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2.5暖通专业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6分)
6.3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0分)
6.3.1企业业绩:2013年04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34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3.2项目负责人业绩:2013年0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在34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提供设计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满分5分)
6.5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5.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2)对建筑形象有深入的理解和思考,建筑效果表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3)造价估算及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满分4分)
(4)能说明规划意图或设计要点的其他表现图。(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满分4分)
(5)对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响应程度,各项技术指标准确、详实。(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满分4分)
(6)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满分4分)
(7)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景观设计合理,充分考虑各部分空间的联系与融合。(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满分4分)
6.5.2项目解读(20分)
(1)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2)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3)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4)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2)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8日21时27分到 2019年4月15日21时27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8.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0至2019年3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3楼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徐婷         电       话: 电       话:025-52167181         传       真: 传       真:025-52167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竹山路分理处         账       号: 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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