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地区:江苏 无锡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3-02
项目业主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8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发改基础【2022】1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锡发改基础[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     2.1.2建设规模:本标段全长约4.7公里。工程范围包括三站三区间,即新芳路站~新阳路站~新洲路站~新华路站(不含)     2.1.3合同估算价:1200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61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5月01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 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4月30日 00:00    2.1.5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4)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在满足合格标准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级优质结构奖项申报条件,详见合同条款。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新芳路站~新阳路站~新洲路站~新华路站(不含)三站三区间土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装配式车站构件的深化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设计全过程用BIM技术。土建施工涵盖主体车站、附属结构、盾构区间等施工。(1)设计部分内容:施工图设计(含设计联络)、施工配合、联调联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营、项目结算阶段、以及本标段相关配套项目的设计工作。(2)项目新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建造。(3)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配式构件生产工程、安装工程(含装配式构件安装等)、基坑支护、大型土石方、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区间工程等以及与建筑施工有关的材料采购等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如竣工验收)。(4)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6)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轨道交通工程行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轨道交通工程行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财务要求:2019年 2021年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投资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 V7.0 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盾构区间)的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任职资格要求);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③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03月0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03月0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12月0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2018年03月02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详见无锡地铁主线建设施工项目参建单位土建(车站区间)履约考核情况公告(http://www.wxmetro.net/ws/front/cn/56/content/list.html)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2日 9:00 时至2023年03月07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1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 228 号 地址:上海市辽源西路107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段毅敏 联系人:练工、程工 
电话:0510-81960112 电话:1550169772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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