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历史遗留矿山2023年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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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市
类型
全过程工程咨询
分类
地质灾害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7-31
项目业主
七台河市历史遗留矿山2023年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市历史遗留矿山2023年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

2.3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98公顷(以实际为准),工程建设内容为清理危岩、削坡工程、砌体拆除、矸石清运、压实工程、粘土封层、场地翻耕、场地平整、覆土工程、施肥工程、植树工程、种草工程和监测工程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6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验收手续等。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4)工程复核:依据审批实施方案,对竣工资料进行复核,提交工程复核报告

5)工程验收:对施工效果进行组织验收,提供工程验收调查报告。

6)成效评估: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过程质量把控、对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37万元

其中:项目管理费:171.58万元、工程监理:150.9万元、造价咨询:19.52万元、工程复核:35万元、工程验收:70万元、成效评估:1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类相关的工程项目管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监理: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成效评估: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高级职称,

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地质类相关高级职称。

造价负责人: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工程复核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工程验收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成效评估负责人: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分项负责人允许兼任,需提供近3个月(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可由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工程验收、成效评估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7)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7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0.其他

10.1 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10.2 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

10.3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不得存在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七台河市历史遗留矿山2023年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指挥部

   址:七台河市

人:韩荣新

   话:1854570075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3266号君康大厦A座9层

人:蔚先生

   话:15846580112

电子邮件:bjjzdhebfgs@163.com

                                  期:2023年073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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