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藏
地区:黑龙江 大兴安岭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3-02-22
项目业主
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

1.招标条件

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黑发改交通【2022】395号《关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塔河县人民政府筹集。招标人为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标条件,现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塔河县

2.3建设规模:建设里程59.0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另设二级公路连接线0.06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由于本项目是在原旧路基础上改扩建,除几处平、纵线型不满足规范要及城市过境段改线外,其它路段均在原路基础上改扩建。路线起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K0+000(十八站西侧),其与丹阿公K3722+458处交叉,利用既有道路布线,经跃进林场、庆丰村、塔丰林场、永安林场,在大岗处离开旧路沿呼玛河二道坝布线,利用二道坝帮宽,跨越富西铁路,向西北布设新线,在国道京漠公路东侧接回既有省道十室公路,终点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K59+060(塔河县西侧)。本项起于十八站连接区域内多个林场,终于塔河县西侧,有效的将经济节点连接,同时连接了丹阿公路,承担了国省道之间交通量转换作用,加强了省道路网与城市道路的衔接,缓解城市过境压力,满足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省道路网规划的宗旨。主要控制点为:十八站乡、跃进林场、庆丰村、塔丰林场、永安林场、塔河镇。

2.4工程建设工期:6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2.5造价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向招标人提供成果。

2.6招标范围: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7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编制等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造价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2.10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260000.00元。

3.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3.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其他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道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公路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或竣工决算编制等服务)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3.7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20232230900分至20233月2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塔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塔河县永乐路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7-3605158

招标人:省道十室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址: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昌盛路市政后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57-6100003

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刘女士、柴先生

话:0451-8188888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