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闪速炉环集电除雾器专业分包
本招标项目镍冶炼厂制酸、环集系统收尘设施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已在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23号),项目代码【2303-620303-04-02-519931】,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0%,贷款70%。本次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闪速炉环集电除雾器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新建处理烟气量为500000Nm3/h的电除雾器一台,主要包括原有脱硫塔顶部烟囱至新建电除雾器出入DN4000玻璃钢烟道,新建电除雾器及钢结构,电除雾器顶部架设DN4600玻璃钢烟囱及钢结构。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本次专业分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电除雾器本体及钢结构、电除雾器顶部玻璃钢烟囱及钢结构、电除雾器进出口烟道的设计;该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新建电除雾器、玻璃钢烟道、电除雾器顶部玻璃钢烟囱、钢结构的安装施工。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不能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造价、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或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 28 日之前(截止时间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邮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
电子邮箱: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邮
联 系 人: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