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JXBJ-DL(2023-1002)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设计施工标项(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7,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设计施工标项(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农房抗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设计施工标项(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2023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设计施工标项(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1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③检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1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施工负责人即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②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③拟委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证书;(13)本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检测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联合体中;②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④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⑤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时间:
途径:
方式:
售价:
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