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工程项目已由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茶发改投[2019]83号文和[2022]0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洣水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岸坡整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
2.3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整治总长度4504米,主要包括堤防、岸坡整治和浸没处理工程(含浸没治理科研试验)。①新建两个保护圈:官溪下游段保护圈右A0+00~0+908,908米,官溪上游保护圈右B0+000~B1+397,1397m;②岸坡整治2199米:官溪上游段右C0+000~0+887,排水隧洞1312米;③浸没治理工程主要包括:677m截水沟、8353m排水(暗)管网、1312m隧洞等。本项目总投资4294.34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V等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批复后的设计方案任务书为基础,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现场服务,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承包人应负责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现场服务;负责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负责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 。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如有变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见2.3建设规模。
2.5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7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SL223-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SL176-2007 )验收;
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7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河道治理或堤防或防洪项目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 年内(指2017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工程相关 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0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QQ:3562613576或40099800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zzzyj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设置线下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自行决定参加。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茶陵县水利局,电话:0731-25212341。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茶陵县水利局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1-22742816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宏达小区
联 系 人:陈方来、何志平、向志春、贺美林
电 话:0731-25835470
传 真:/
电子邮件:2392802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