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南市财政局购买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2906900.00 最高限价(如有):2906900.00 采购需求: 根据2023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财政支出重点,确定选取500万元以上、 支出进度超过70%以上或重点关注的事后评价项目,及500万元以上或重点关注事中评价项目作为绩效对象。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号)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 方式: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3、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磋商会议当天供应商须携带CA证书至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等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