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特运运营中心筼筜天虹商业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监理招标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3年09月08日10时45分”,现修改为:“2023年09月20日10时45分”。开标地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二、本工程要求总监答辩,请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当天,于开标结束后一小时内携带身份证原件抵达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a区406-1向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到侯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通因素,及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9项第7条“7、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条款均按此条为准。”修改为:“7、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除人员死亡、重病、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经招标人同意外)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条款均按此条为准。”四、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的“(3)投资控制”的第a条“a.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及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结算,向委托人出具审核报告,并报委托人核定,增减预、结算应得到委托人的书面确认。监理人应派驻专业的造价咨询人员承担本项目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修改为:“a.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及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情况增减结算,向委托人出具审核报告,并报委托人核定,增减结算应得到委托人的书面确认。监理人应派驻专业的造价咨询人员承担本项目工程的造价结算审核工作。”(以下空白)招标人:厦门特运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09月04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09月04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