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幸福街区“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FZ0455-2023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9-2023-00347
3.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幸福街区“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0万元
6.最高限价:30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城区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闲置地绿化改造、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家具(包括井盖、雨篦、树池篦子、花箱、垃圾箱、配电箱、公交站台座椅、各类杆件、停车场配套设施、斑马线等)按照规范标准、统一风格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城市品质。采购范围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10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其中: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均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2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②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④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人员):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⑤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③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止。
2.地点: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8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五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注:本项目提倡采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或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一网通投”。各潜在供应商如采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的,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磋商/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磋商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五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wf.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8月1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大道201号
联系方式:陈玲/18572358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方式:杨玲/0717-78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玲、杨玲
电 话:18572358353、159975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