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3-02-14
项目业主
新乡医学院
招标代理
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45 | |||||||||||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及学术报告厅等场馆装饰装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764,741.71元 | |||||||||||
最高限价:17109345.06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新乡医学院校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及学术报告厅等场馆装饰装修项目,校史馆面积约1200平方米;大学术报告厅面积约568平方米;二层、八层会议室、接待室面积约347.64平方米;大学术报告厅不含家具厅及准备厅 5.2、建设地点:新乡医学院校区内 5.3、计划工期: (1)校史馆工期: ①设计工期:接甲方通知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接甲方通知30个工作日提交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②施工工期:90日历天(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定确认之日起) (2)会议室、接待室、学术报告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5.4、质量标准: (1)校史馆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③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会议室、接待室、学术报告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磋商范围: (1)校史馆:在采购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深化优化、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进行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进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原装修拆除、垃圾清运;室内装修、道具制作采购、软装陈设,电气系统、空调、消防、安防改造等(含布展专业施工、展台、展板、模型、展柜架设计的制作、安装;展陈实物及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拍摄(复原)制作;多媒体展项软硬件设计、开发、制作、安装、调试,以及与多媒体集控系统的对接;雕塑绘画艺术品创作、制作、安装;以及声光电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维护、资料归档等相关内容 (2)会议室、接待室、学术报告厅: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成交后如发现工程已竣工但未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撤出手续的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取消其成交资格;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布展负责人:须具有设计或者艺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以上人员须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取消磋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打印件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具体以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2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59,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hnggzy.net/),按要求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下载。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hnggzy.net/)。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4、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排名第二名的:40000.00元技术成果补偿费,给予排名第三名的:20000.00元技术成果补偿费,给予排名第四名的:10000.00元技术成果补偿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医学院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2室 | |||||||||||
联系人:寇亚茹 | |||||||||||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寇亚茹 | |||||||||||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 |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