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湖南衡阳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蒸高新备案【202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衡阳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衡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衡阳县石市镇、三湖镇、渣江镇。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主要包含水系联通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以及水产养殖基地(骨干塘修整)建设工程。具体如下:1水系联通工程:包含隆兴水库水库-兴隆桥河、杜家水库-兴隆桥河、栏冲水库-金溪庙河等15处水系联通工程,共计73.19km。2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清障工程35处,清淤疏浚及岸坡整治工程19km,清淤开挖45.6万m3以及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工程。3水产养殖基地(骨干塘修整)建设工程:建设规模合计为12605.83亩。主要包括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4953.69亩,位于渣江镇;鳜鱼高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4317.97亩,位于石市镇;鲈鱼生态养殖基地3334.17亩,位于三湖镇;包括对养殖基地进行淤泥清理、堤基改造保水、引水沟渠改造、注、排水口改造、电力接入改造等内容。项目总投资32367.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5计划工期:420日历天[计划总工期或计划开(完/竣)工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款”。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牵头人)自2023年7月31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投标人(或牵头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4-8846545)。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或牵头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需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gov.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县水利局,电话:07346832366。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衡阳县城乡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春风东路93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5211038891
(2)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名苑18栋2单元2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74742880
邮箱:2525053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