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光益水库等16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东方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4-29
项目业主
东方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市光益水库等16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市水务局 委托,对 东方市光益水库等16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东方市光益水库等16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1-5233 3、项目编号: fjjshn—cg—2021022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2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项目为东方市光益水库等16宗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详细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7、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 9、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是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是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其它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9、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前5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注:同一家供应商最多对本项目的两个包号进行报名投标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a包: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b包: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c包: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d包: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1、请于 2021年0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05月10日17时30分,从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 第a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第b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第c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第d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3.1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采购与招标网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年04月30日08时30分2021年05月10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05月11日09时30分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方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号
联系人:方政 联系人:郑素贤
电话: 0898-25522806 电话:0898-66520605
2021年04月2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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