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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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佳木斯市
类型
EPC
分类
电力工程,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04
项目业主
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zx(g)2023-001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汤住建复(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发布);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汤原经济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工业园区新铺设电力管线12700m,迁改电力塔一座;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4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业主须另行委托的子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施工部分估算额为2158.24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部分估算额为56.11万元,拟采用下浮费率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电力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2023年0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4-7623832

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董博

联系电话:0454-7626177

招标机构:黑龙江天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002室

人:王女士

   话:0451-88103700

电子邮件:tczxgongsi@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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