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江永县利田有机果蔬精深加工产业园(epc)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江永县利田有机果蔬精深加工产业园(epc)项目备案证明(江永园区备〔2023〕6号) ,项目业主为 江永县利田片区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厂房98115.83m2,配套服务用房27673.84m2 ,项目总投资为 39009.61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以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永县利田有机果蔬精深加工产业园(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江永县里百头循环经济产业园;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厂房98115.83m2,配套服务用房27673.84m2。本次招标控制价为35008.9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1931.77万元(利润率和管理费率按《江永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江永财发[2021]35号文件规定计取),设计费用(含预算编制费)300.11万元,预备费2771.08万元,最终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定为准。
1.3 工期要求: 72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编制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并满足发包人、业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要求。
1.4.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为设计范围内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强弱电工程、室外配套及园林景观等工程。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并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招标方式:采用委托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5751716 。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520930。
9.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5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 投标担保金额:捌拾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采用银行转账、承诺、保函缴纳方式,保函缴纳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7 根据《关于印发(2021 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8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10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招 标 人: 江永县利田片区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利田工业园内 ;
联 系 人: 朱志文 ;
电 话: 0746-5751998 ;
永州分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802室
联系人:高运保1348748912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专职人员:聂毅、邹艳
电 话:0746-8471168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传 真:0746-8471168
邮 箱:hnszyz1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