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2024-01-26 16:15:46存证哈希值:1cc3af5813c947b86c1fd326ba55966796fa69e99e06e95f5d661fbb65656dd7区块高度:27906756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t0801g24012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4〕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 国债及自筹,出资比例为90%国债,1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使用林地报告编制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使用林地报告编制等服务。
2.2建设地点: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施业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修建防火道路461.5km,其中新建383km,改造78.5km,采用四级林区公路标准。
2.4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及使用林地报告编制等服务。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使用林地报告和生物多样性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备):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数字证书(贵州ca)办理指南》、和《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森工大街6号
联系人:孙东磊
电话:18814787666
招标人: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松涛街
联系人:王洪亮
电话:0458-238783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璞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
联系人:田双双
电话:18946186530、0451-88656666
电子邮箱:pszb6688@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