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自由贸易港先进制造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
配套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东方)自由贸易港先进制造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审政投【2024】0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南(东方)自由贸易港先进制造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2.2项目概况:(1)新建12条市政道路,分别为纵向规划二支路(工业四横路至工业五横路段)、纵向规划二支路(工业五横路至工业六横路段)、疏港二路(工业五横路至工业五横路支路)、疏港二路(工业六横路至工业七横路)、纵向规划一支路、工业五横路、工业五横路支路、工业六横路(纵向规划二支路至疏港三路段)、内部纵向弹性道路工程、内部 横向弹性道路工程、东方医院南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方医院北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2)改造1条道路:g225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改造长约8801.63m;(3)2#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配套工程;(4)高压走廊线路迁改工程。
2.3项目地点: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东方医院南侧和北侧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勘察部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期配合服务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包含g225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1.招标控制价:¥14536100元,其中:勘察费为¥4755200元(含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审查服务费),设计费为¥9780900元。2.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为60日历天(其中初勘30天,以中标公示结束日起算,以提交初勘报告止算;详勘30天,以获得初勘批复日起算,以提交详勘报告止算);初步设计为60日历天(以中标公示结束日起算,以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止算)。3.质量标准:合格。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84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可以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以上人员提供注册证或资格证、2023年10月至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可为分公司人员,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信誉要求: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100:00:00至2024-02-2008: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008:30:00,地点为东方市八所镇永
安西路12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1 。(适用于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008:30:00,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
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02-200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
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
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北路口岸办大楼三楼
联系人(全称):黄工
电话:0898-25513870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418号昊天大厦3楼301-04、05室;
海南分公司: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国际中洋公馆2号楼302室
联系人(全称):朱工
电话:0898-6532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