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

收藏
地区:云南 红河州
类型
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
2024-02-05
项目业主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森林防火道路,路线全长978.509公里。新建森林应急防火道路788.55公里,占总规模的80.59%,改建防火道路189.959公里,占总规模的19.41%。(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农林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2-05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0873-374943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经办人:周建力
办公电话:0873-373235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经办人:卢鑫莎
办公电话:0873-7879119移动电话:1821366244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500202400081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2-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06 09:00
开标地点:州本级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72.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云南省红河州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文件编审及其他审计工作。1.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照定额计价模式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设计概算的验证或对比分析。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程变更造价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隐蔽部位的现场工程计量,材料、设备询价咨询,工程签证审核、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等全阶段造价咨询服务)。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4.财务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遵守国家法规、落实政策措施和执行规划情况;(2)项目前期工作审计;(3)建设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4)项目建设管理情况;(5)投资控制和工程结算情况;(6)投资绩效情况;(7)竣工财务结算、决算编审和资产移交情况;(8)配合政府审计工作;(9)其他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由拟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即可。2.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总公司)授权并由总所(总公司)承诺承担执业责任。3.每个总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与本工程造价咨询相匹配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以上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或依法免缴的,提供情况说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类似业绩(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计类造价咨询服务类业绩均可)。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提供为准;已完成、正在进行和新承接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2023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企业无业绩,须提出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供相关说明)。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件,确保清晰真实。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0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2-03 16:20:1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