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益民路(诚睦路-清丰大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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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濮阳市
类型
施工,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05
项目业主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益民路(诚睦路-清丰大道)建设项目已由清发改【2022】5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益民路(诚睦路-清丰大道)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gkzb-2024-013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1069米,道路红线宽 20米。建设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箱涵、路灯、弱电等工程。

2.4 建设地点:清丰县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近三个月)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近三个月)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 ”网站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近三个月)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近三个月)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提供企业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元整。

5.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日期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 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 ie11 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 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文清

电  话:13803931850

地  址:河南省清丰县春晖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17339390898    1663930266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发布人: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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