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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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长春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06
项目业主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jlrd-2023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工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2.2 工程规模: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5 计划建设工期:

暂定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 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已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综合协调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3.4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齐全,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造价人员除外)。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

    1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单位担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9 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9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人员姓名应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开标期间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2107室

    联 系 人:温彤

    联系电话:19975811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怡众名城g14栋4单元2116号房

    联   系   人:万金雪

    电        话:19917226969、1323445530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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