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0302g2402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63号、东发改投资【202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中俄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东宁市北中华路东侧,公安局西侧;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634.1平方米,其中文体中心场馆建筑面积11863.85平方米,地上三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70.25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室外篮球场1300平方米,道路硬化及停车场13631.94平方米,绿化89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
2.4 计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批、节能评估、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2)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参与现场管理,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参与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参与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配合竣工结算文件完成并报送财政评审。
(3)工程监理: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所包含的全部监理服务;
(4)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审图合格证明。
(5)招标代理:完成与本项目相关招标服务工作。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309万元 (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施工图审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之内的二类机构(审查范围应包含房屋建筑工程);
(5)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5)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5)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间不得兼任;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到2024年1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服务承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东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 东宁市东宁镇健康街7号
联系人:董宝成
联系电话:0453-375712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82935559-825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