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24〕27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南官河闸站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泰州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和新建泵站两部分。河道整治工程拓浚增产港22.3km,设计底高程-1.19~-2.19m,底宽 15~20m。新建泵站 4 座。拆建口岸闸站、规模 100m3/s(含备机一台),拆建过船港闸站、规模 60m3/s,拆建天星港泵站、规模 30m3/s,拆建焦土港泵站、规模 30m3/s,结合引水功能,泵站均按双向设置。
本次南官河闸站工程总体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对口岸船闸闸室、上下游浆砌石导流墙等设施进行维修加固。新建节制闸总净宽21m,3孔7m,设计排涝流量134m3/s,设计引潮流量72m3 /s;泵站双向运行,设计流量100m3 /s,选用5台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 20m3 /s,单机功率1500kw。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6亿元,其中征迁补偿投资约2.2亿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范围包括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南官河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物外观及文化景观设计、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用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要件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分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本项目必须采用bim技术协同设计)
2.4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9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2)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后6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深度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
(3)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业绩要求:2016 年7 月 1 日以来,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2亿及以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包含单站设计流量不小于30m3/s泵站或闸站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4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9日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4.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3年10月以来连续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仟万元整(¥ 10000000.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4分; 3. 其他评分因素:10分;4.技术评标标准:56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方案:56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投标人对项目宏观概况全面了解,对项目建设需求、必要性、可行性理解,表述合理最高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 勘察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含建筑物外观及文化景观设计),表述合理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设计依据、工作目标 | 勘察设计依据、工作目标,表述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预期成果说明 | 工程预期成果说明,表述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表述合理最高得11分,有缺陷扣0.1~4.4分,无表述不得分。 | 11 |
方案优化建议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表述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 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表述合理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表述合理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表述合理最高得3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表述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0.8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表述合理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2.4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bim设计 | bim技术在设计过程中的应用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扣0.1~0.6分,无表述不得分。 | 1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24分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工结构)证书的得2分; 2. 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总投资2亿及以上并包含单站设计流量不小于30m3/s泵站或闸站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 8 |
设计技术负责人及勘察专业负责人素质 | 1、设计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人拟派)(4分): 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工结构)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及以上泵站或闸站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勘察专业负责人(4分): 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具有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及以上泵站或闸站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技术负责人或勘察专业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2拟任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已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得分。 | 8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移民、水工、电气、造价、水保、建筑、规划、港航)齐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对应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 备注:专业以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仅按所负责专业的证书记分,同一人不得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负责人。 | 8 |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 体系认证(如系联合体,指牵头人)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 3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总投资3亿及以上并包含单站设计流量不小于30m3/s泵站或闸站的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 6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设计项目获得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奖、鲁班奖、大禹奖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奖项证书文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时,不重复计分。 | 1 |
投标报价:10分 |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0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得10分。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10 |
9. 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郯先生
电话:0523-861958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
传真: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