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服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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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昆明市
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07
项目业主
云南润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建设规模:新建7件供水保障工程,其中:i型供水工程1件、iii型供水工程4件、iv型供水工程2件。新建输水管道(水源到水厂)。新建智慧净水厂共7座及配套设施。智慧水务建设:包括智慧水务基础支撑平台、水库及集镇水厂改造、应用系统建设、数据机房建设、调度中心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3-07 17:3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0871-6212245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润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办人:周雨萌
办公电话:1528711546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许玉东
办公电话:18314124284移动电话:18314124284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0199001001
标段名称:东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内容从施工阶段至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岗位资格条件,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相关监理专业,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
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gc530100202400199001002
标段名称:东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6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核服务,即从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针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对咨询成果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进行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验证,并出具相关咨询意见;2施工阶段建设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变更造价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审核、现场工程计量(含隐蔽部位)、材料、设备价咨询等全阶段造价咨询服务);3竣工决算审核(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2)财务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审查,前期工作费用审核、报表编制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审核、财务核算及日常财务管理情况审核、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及原因分析、财务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配合政府部门的审计等工作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并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07 17:40:5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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