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高新区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蒸汽供应配套除盐水车间工程EPC总承包

地区:宁夏 石嘴山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2-07
项目业主
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石嘴山高新区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蒸汽供应配

套除盐水车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高新区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蒸汽供应配套除盐水车间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12-640202-17-01-7622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洁达产业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增 2 套 15 m3/h 的除盐水处理系统、配套设施及除盐水处理厂房等;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煤炭集中加工区内,德美思现代物流园对面,石嘴山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内。

2.3 招标范围:epc 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竣工图编制等)、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红线内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调试并通过带负荷试运等工作,以及质量保证(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城建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等最终验收并完整归档项目档案资料。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有)a64020020240207012001001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满足1或2的要求,并同时满足3的要求: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8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 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 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1 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 2 个,且成员方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3.5.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

3.5.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7 2024-02-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市区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 b

22 22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马晶 联 系 人:马丽、陈金、王西苑

电 话:0952-2097826 电 话:150096068950951-89495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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