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和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和淮安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新建大寨河-板闸干渠闸站枢纽、小盐河地涵泵站、淮安区经二路泵站、茭陵一站引河上段泵站、青龙湖泵站,扩建山阳泵站,改建森林公园一体化泵站及穿路涵洞、杨湖泵站,拆建贵阳路闸以及部分河道治理、堤防加固、配套管理设施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金额42700万元。
服务期限:暂定40个月,以实际服务周期为准,包含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20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为淮安市茭陵一站引河上游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的工程竣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4、相关部门批复的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或相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等能反映出工程概算金额的文件),前述序号1、2、3、4项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财务要求: /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4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8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丁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5分;服务方案:35分,投标报价:5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5分) | 项目组成员(7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满5人的1分;本项满分7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至“其他资料” |
企业业绩(4分) | 投标人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位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工程竣工结算(或竣工决算)的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4、相关部门批复的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或相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等能反映出工程概算金额的文件),前述序号1、2、3、4项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4分) | 拟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担任过单位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的项目负责人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审计)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工程竣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审核(审计)报告或审定单;4、相关部门批复的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或相关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等能反映出工程概算金额的文件),前述序号1、2、3、4项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2.2.4(2) | 服务方案(35分) | 6分 | 项目概况理解及编制说明、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审核的总体构思,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分 | 项目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廉政保证措施;项目组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工作制度,内容合理可行、完整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对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的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分 | 对工程难点、关键点的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对工程造价咨询资料搜集归档的管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3,0.35,0.4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1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2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7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解放东路111号河畔花城25层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517-83755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479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