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恢复重建项目设计

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类型
设计,造价咨询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22
项目业主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t0000g24032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恢复重建项目设计已由《关于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恢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3〕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90%中央投资;1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集团受灾林场所恢复重建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集团山河屯、大海林、海林、绥阳、柴河、东京城、苇河、亚布力8个林业局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水毁修复道路面积130325m,桥梁7座,排水沟长度27266m,广场面积24660m2,停靠场10000m。复建绿化面积30730平方米,恢复建设文化长廊一处。新打水源深井18眼,水毁复建供水管线26360延长米,复建水塔一座。新建路灯774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锅炉房重建及配套供热管网恢复1处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后续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设计取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98%收取;招标控制价编制取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文件规定的98%收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工程造价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营林造林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9月-2024年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032300时00分至20240330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数字证书(贵州ca)办理指南》、和《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417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0417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标  人: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文昌街66号    

  系  人:冯先生

    话:045182634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系  人:李先生

    话:0451-82935559-825

电子邮件:zk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