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南岭路小学新建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中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2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李丽 0335-3288998;招标人:周晶 0335-3556921;行政监督部门: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0335-3552761。 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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