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产业园区金山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配套用房项目(一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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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楚雄州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28
项目业主
禄丰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禄丰产业园区金山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配套用房项目(一期)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新建科创中心地上3层,建筑高度16.10米,建筑面积3327.69平方米;研发综合中心地上5层,建筑高度23.90米,建筑面积9034.42平方米;保障用房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5.5米,建筑面积781.5平方米;附属车库及设备用房位于研发综合中心一层,层高5.10米,其中车库停车位12辆(含无障碍车位3辆)建筑面积106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03.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496.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8600.72万元(含预备费),设计费控制价为人民币130万元,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列项内容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3-28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878-60191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禄丰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135294259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双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15987800520移动电话:159878005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400159001001
标段名称:禄丰产业园区金山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配套用房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0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3 09:00
开标地点:禄丰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730.7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禄丰产业园区金山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设计合同金额或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业绩不做要求。 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业绩不做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2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27 15:20:5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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