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大关文旅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品混凝土询价公告

地区:贵州 贵阳市
类型
EPC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3-28
招标代理
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询比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067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关文旅综合体”设计(不含边坡设计)、施工(不含精装修)总承包项目施工需要,现需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powerchina-0109-240067,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关文旅综合体”设计(不含边坡设计)、施工(不含精装修)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工程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站西路东侧,高铁轨道西侧,林城东路北侧,白云区区位线南侧。

3.工程规模:项目拟新建框架结构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22088.8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7588.80平方米,不计容建 筑面积(地下车库)约4500平方米。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场平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 人防工程、消防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 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不含二 次精装修施工。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 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4.资金来源:由甲方(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泵送混凝土

c15

m3

500

泵送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

泵送混凝土

c20

m3

1100

3

泵送混凝土

c25

m3

460

4

泵送混凝土

c30

m3

4800

5

泵送混凝土

c35

m3

400

6

泵送混凝土

c40

m3

1860

7

泵送混凝土

c45

m3

1200

合计

 

 

10320

 

 

注明: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供货量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计划为准,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过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报价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报价依据,报价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报价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报价人索赔的依据。

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说明:

对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限价,投标人不得超限价报价,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

(1)非泵送混凝土在同标号泵送混凝土基础上增加   元/m;限价-20元/m3;

(2)早强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

(3)抗渗混凝土p6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15元/ m3;

(4)抗渗混凝土p8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 m3;

(5)抗冻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 20 元/ m3;

(6)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 18 元/ m3;

(7)抗裂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

(8)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 m3;

(9)冬季施工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3;

(10)水下混凝土按高一强度等级商品混凝土单价结算。

泵送费包含在混凝土单价中,为含税价(3%)包含但不限于:泵管材料(润管砂浆等)、安装架设、使用、维护、保养、连接、拆除、回收、清洗及安全等内容,无论信息价涨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保持不变。乙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的泵车(臂架泵≥56米)和泵管、管件,负责泵车和泵管进出场、正常的消耗和设备维修等费用。

(1)—(10)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为含税价,当需采购合同中未约定的规格型号混凝土时,以本合同计价基础和原则进行计价;当没有信息价时,双方通过市场询价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以3家以上生产厂家报价的最低价进行组价。

1.1采购范围包含招标人提供采购内容包含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及过路过江过桥费、安全费、装车费、售后服务、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管理费、代理费(若有)、交付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测费用到工地价,其报价应含在投标单价中。

1.2本次询价要按照询价函文件要求对采购标的物全部进行报价;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1.3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供货量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计划为准,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过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

1.4如果因投标人公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公司法务纠纷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供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应损失应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混凝土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所有材料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如因投标人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发的诉讼费、资金占用费等)均由响应人承担。若供应的材料不满足项目验收要求,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批次货款并要求退换货物,同时对应损失应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混凝土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以及《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 的有关规定执行

3、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测机构、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报告合格。

4、投标人提供混凝土必须符合dl/t 5330-2015《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055-2007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混凝土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如果中标方无法提供满足工程要求的混凝土,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报价包含:

3.1本次询比价单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及过路过江过桥费、安全费、装车费、卸车费、售后服务、税金(3%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管理费、代理费(若有)、交付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测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固定单价报价,在供货期间无论市场发生价格涨跌价格均不予调整,风险双方各自承担,含泵送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将对单价和总价进行对比分析。

3.3本次招标品种的最高限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m3)

备注

1

泵送混凝土

c15

m3

500

285

 

2

泵送混凝土

c20

m3

1100

295

 

3

泵送混凝土

c25

m3

460

305

 

4

泵送混凝土

c30

m3

4800

315

 

5

泵送混凝土

c35

m3

400

330

 

6

泵送混凝土

c40

m3

1860

345

 

7

泵送混凝土

c45

m3

1200

360

 

最高限价总价332.5万元。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大关文旅综合体”设计(不含边坡设计)、施工(不含精装修)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四、供货日期

供货日期:分批供货直至供货完成

五、付款方式

5.1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支付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1-22日为双方对账结算时间,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和《收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对账结束后,中标人3日内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人物资设备部核对,采购人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供货第四个月支付第一个月供货结算的75%,第五个月支付第二个月供货结算的75%,以此类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货款的80%,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97%后支付到结算货款的97%,剩余3%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2年),若无质量问题、结算完毕且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满2年后无利息退还。根据采购人工程款到位情况,中标人应给予30天的付款宽限期。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如国家税务政策改变,以国家最新税务政策为准,税前单价不变)。

5.2中标人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业发票采购人拒绝支付货款。

5.3中标人同意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银行电汇、供应融资方式等方式支付货款,采用承兑汇票支付时,贴现费用及供应融资方式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4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银行系统升级、自然灾害、任意第三方影响、政府行政调节等等)不能及时付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中标人应给予供货,保持采购人工地不断货停工,需方应在相关机构恢复正常工作的第一时间支付相应货款;若中标人未履行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它紧急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采购人不承担延迟支付利息,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经济赔偿(索赔)或调价。

5.5除上述条件外,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逾期付款部分的违约金从应付款期满的次日起算,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应付未付金额为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所欠应付未付货款(不含增值税部分)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六.质量要求:

6.1报价人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以及jgj/t223-2010《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l/t 5330-2015《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 5055-2007《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供应的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保、水保要求,强度等级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进场时应按规范标准进行产品抽样检查并向甲方提供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各项指标检测报告。经贵州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量检测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等。

6.2报价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生产的最近1批次与报价文件清单载明的采购规格型号混凝土的合格检测报告各1份

七、计量方式

1、混凝土验收,投标人需要提供计量单,计量单注明吨位及方量,采用现场采用现场过磅重量与对应混土容重计算方量进行复核,基础以下采用按车方量计量,其余部分(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女儿墙、斜屋面、零星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均采用按模方量计量,量差在±0.3%以内(含本数),超出部分双方现场核实确认如因为浇筑仓面爆模或计划不准确造成混凝土浪费,进行及时签认计量,逾期不予认可。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八、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17时0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九、报价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竞标人是代理商的禁止参与本次招标。

3、其产品必须具有由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资质认定许可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c30、c35 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验证及抗压强度)、砂、石子、水泥、外加剂材料的检验报告各 1 份。

4、竞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应具有房建、市政等大型工程供货业绩,近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五年内没有与水电九局产生过法律纠纷。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9、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大关文旅综合体”设计(不含边坡设计)、施工(不含精装修)总承包项目缴纳履约保证伍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第一次付款时直接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

有效期至工程供货结束30天,期满无利息原账号退还。

十一、其他

1.报价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3.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选择中标人。当第一中标人信誉、供应能力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可能影响或已经对采购人造成影响时,采购人可以立即启用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

十二、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报价响应人需将中标服务费计入报价总报价。中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支付,则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

中标服务费收取费率及计算方法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缴纳账号同招标文件费账号。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3071 0000 3019

账号:0110 0000 0040 0173

十、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编:55008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51-87980540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十、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851-87980543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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