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双鸭山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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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双鸭山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1
项目业主
中储粮双鸭山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中储粮双鸭山储备有限公司粮食仓储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w075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浅圆仓、平房仓及附属设施。

      2.2工程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服务、编制设备采购技术需求书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工期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20日历天,共计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5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42900202441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423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招标人:中储粮双鸭山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

邮编:100078

联系人:蓝志鹏\李庆平

电话:010-8392 3396\339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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