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附属工程宣传展示牌项目

地区:黑龙江 黑河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07
项目业主
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恒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附属工程宣传展示牌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 2024 年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市农字〔2024〕10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宣传展示牌制作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附属工程宣传展示牌项目

2.2建设地点/内容:伊拉哈镇展望村,新丰村;白云乡青海村,清泉村,向阳村;塔西乡西荒村;长福镇云龙村。(具体以签订协议为主)

一、(七处)1、尺寸9.2米*3.8米 。

2、材质方管、周边铁艺花(中间镂空3*3)。喷绘布。

3、喷绘布安装要求:背面用防风铁皮固定,双面展示。

4、安装要求挖坑1.2m*1.2m*2m(深),钢筋混凝土浇筑。

5、展示内容由甲方提供,中标供应商进行设计制作(中间镂空3*3)。

6、展示牌抗风等级要求6级及以上。

二、(四处)1、不锈钢圆管:95mm

2、不锈钢方管:75mm*45mm

3、不锈钢白钢球:11cm

4、不锈钢压线:2cm

5、广告喷绘布:400cm*200cm

6、不锈钢宣传栏尺寸:450cm*300cm

坑:深度1米,宽度1米,长度1米,坑内用沙子,水泥浇筑;广告喷绘铁架2*4方管焊接

广告背面覆彩钢,不锈钢圆管内衬3毫米厚圆管;

 

2.3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5招标范围:完成嫩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附属工程宣传展示牌项目基础、制作、安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39.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测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1)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明。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4071600分至20240412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42910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042910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456-761109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9904560010

人: 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6-7524418      

 

 

 

 

20240407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