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2
项目业主
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智创企业孵化园(一期)剩余50亩(b区)项目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22]151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冲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6133.81万元(本次招标规模) 其他:本项目启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四栋厂房及配套工程,设计、图审及设计跟踪服务、施工、运营等; 标段划分:不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0 合同估算价:6133.81万元 | |||||||||||||||||||||||||||||||||||||||||
2.3其他:2.3.1投标报价及合同总价。2.3.2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最高费率为:97%(含)、设计费为81.95万元(设计费固定报价)施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2.3.3合同形式及合同总价。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以安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合法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根据施工图审定的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预算价为依据确定合同总价(若审定的预算价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时及时优化设计,直至最终审定的预算价小于招标控制价为止)。合同总价-最终审定的预算价×中标费率+中标设计费。2.3.4、合同估算价:6133.81万元(其中设计费81.9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自行确定;(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总承包实施的能力;(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3)其他人员: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安全员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施工方以上人员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录入的人员。(5)以上施工人员均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如有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备注: |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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