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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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泰安市
类型
EPC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09
项目业主
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2.2项目编号:xt-gc-20240327-01-01

2.3建设规模: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新泰市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为:利用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企业、党政机关、医院及学校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及“全额上网”,拟规划容量15mw。本项目拟采用600w单晶硅组件25000块,110kw组串式逆变器137台。以400v和10kv电压等级分别并入园区电网或公共电网,共30个并网点,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2年(含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核),并办结验收和并入国网手续。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工程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国家及部委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工程。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招标范围:建设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实际并网量为准),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招标控制价:4500万元。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此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2024410日至2024416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30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标  人:泰安市泰山售电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经济开发区莲花山路509号

  系  人:尉主任

    话:0538-62159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山经济开发区北上高大街85号d座1901室

    编:271000

  系  人:宿冬梅

    话:0538-6311807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宿冬梅              联系方式:0538-631180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7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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