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0
项目业主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
云南大道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90.0% 自筹 1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涉及临沧市所辖的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建设总里程1013.058千米,其中新建829.967千米、改造183.091千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0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883-2122001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8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李存靖 |
办公电话: | 0883-21358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大道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鲁宏 |
办公电话: | 15687372569 | 移动电话: | 1568737256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900202400152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17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1(市本级)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1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造价咨询及财务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审核;(2)建设期全过程造价咨询;(3)工程结算审核;(4)财务跟踪审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临沧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涉及临沧市所辖的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建设总里程1013.058千米,其中新建829.967千米、改造183.091千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是造价咨询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2)具备财政行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30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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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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