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二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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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清远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0
项目业主
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二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三期)项目包二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过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申报债券资金、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管理委员会自筹、财政统筹等方式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配套供水管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沙步片区及核心片区沿道路建设供水管线,dn200-dn800供水管网,总长度约32.6千米。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初步勘察(含地形测绘、物探、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2.3工作内容:提交本工程的初步勘察(含地形测绘、物探、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成果文件资料。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57.45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为人民币 107.97 万元,初步勘察费为人民币 49.48 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入场通知开始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为20天(包括勘察时间,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市政类职称包括: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设施工管理、道路路桥、桥梁、桥隧、隧道、给水排水、土建给水排水、村镇建设、城镇建设、城建、市政路桥设计、道路与桥梁、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等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3.4勘察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3.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6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以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负责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63-3986266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产业大道9号天安智谷.进兴科技产业园6号5层自编之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产业大道9号天安智谷.进兴科技产业园6号5层自编之九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63-39862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3-3365556

招标人:清远市国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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