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范围:基于本项目综合支架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合同项下的工作,按照合同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配合完成项目过程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以及全部后期服务,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后且质保期满,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预期目的.。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下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或备案凭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或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满足。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款规定不适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部成员。)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鉴于本招标项目适宜由小微企业提供,结合工程实际,招标人(采购人)采用将本次招标内容以整体预留的形式,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能够按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未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3.11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注册证书持证人员均须注册于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 3.12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并实行分散评标。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自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起,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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