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农转用等服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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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大兴安岭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15
项目业主
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
招标代理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及农转用等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zxgj【2024】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字〔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审批字〔2024〕2 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农转用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规模

2.1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中林业局

2.2建设规模:新建和改造防火应急道路46条,共计311.25km。其中新建 42 条,总长 249.00km;改造4条,总长62.25km。

2.3招标范围: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临时用地等组卷报批工作,以及所需的专项报告方案(包括: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节约集约专章编制、规划调整方案、生态红线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勘测定界测绘等)的编制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名称

长度

(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fw1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及农转用等服务)

四级公路

总长 249.00km

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呼中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临时用地等组卷报批工作,以及所需的专项报告方案(包括: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节约集约专章编制、规划调整方案、生态红线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勘测定界测绘等)的编制工作。

188万元

2.5服务期限: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并递交全部服务成果。

2.6质量目标要求: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用地预审和农转用等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最低要求:负责项目的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临时用地等组卷报批工作,以及所需的专项报告方案(包括: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节约集约专章编制、规划调整方案、生态红线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勘测定界测绘等)工作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测绘乙级以上级资质;负责项目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或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土地管理或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级技术职称。

3.1.3业绩最低要求:(202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用地预审或农转用服务项目。

3.1.4信誉最低要求(提供承诺):

投标人近五年(20191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投标人近五年(20191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因用地预审和农转用等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4160900分至20240422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开标地点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格达奇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9室),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506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0506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1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处

人: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 

    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7-3461263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香榭丽苑小区cd栋

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508469225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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