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37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376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招标人为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新增供暖面积22.12万平方米。其中。机关事业单位6.86万平方米、周转房8.94万平方米、商品房或自建房2.57万平方米、商业3.75万平方米。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热源、供热管网及末端设施,实现曲松城区高质量清洁供暖。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6个月。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24000.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工程专业注册 监理 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
获取时间:
获取方法:
具体地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递交方法:
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监理:
开标时间:
开标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开标解密开始时间 1个小时内,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投标无效)。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按废标处理(不见面开标除外)。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 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