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

收藏
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16
项目业主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临沧贤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凤庆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利用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垃圾储坑进行机械生物法处理城乡生活垃圾,经预处理后的垃圾利用史密斯热盘炉进行焚烧,并结合水泥工业新型干法预分解技术中的高温煅烧工艺,建设日处置300吨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线,年无害化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可达10.95万吨。配套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垃圾除臭系统、旁路放风系统。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16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0883-4211341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办人:赵志刚
办公电话:139883353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贤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罗会扬
办公电话:15758650423移动电话:157586504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156001001
标段名称:凤庆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2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0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二(凤庆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3457.43614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服务内容:依托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采用机械生物法预处理+热盘炉协同处置技术,建成300t/d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生产线,实现凤庆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减容化、资源化、集约化”处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水泥窑尾东侧空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投资、运营、管理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投标人根据本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该网站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住建)..pdf2024-04-15 15:24:4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