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2024年松岭区国债(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j1307g240416001001002
1、招标条件
2024年松岭区国债(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岭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松岭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松岭区国债(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
2.4工程概况: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约10万亩(实际以近期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为准),其中包括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地力提升工程等。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20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其余阶段根据业主要求进度完成。
2.6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2.7一标段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约10万亩(实际以近期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计划为准),包含内容为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等。
2.8一标段招标范围:电力章节报告编制、电力部分概算预算编制、电力部分施工图编制、电力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电力部分实地勘察等有关技术服务。
2.9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以批复相应勘察设计费的15%作为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松岭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7-3321804
招 标 人:松岭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457-3321908
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初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09312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