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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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曲靖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业主
宣威市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云南清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999.800716万元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19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宣威市农业农村局(0874—7133906)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qj)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宣威市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周工
办公电话:134660999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清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吕工
办公电话:15825074922移动电话:1582507492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300202400311001001
标段名称: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2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
开标地点: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999.8007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对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进行建设,包括:智能大棚建设,水、电、路等附属设施,水肥一体化、灌溉、机耕路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其他: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人员配备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8.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9.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2024-04-18 09:43:1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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