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2024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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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 临沧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业主
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
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临翔区2024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标段(二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5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19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临沧市水务局/0883-2146062
备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4 月19 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 4 月26 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在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经办人:浦文璇
办公电话:1821359515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王增尧
办公电话:13988371523移动电话:139883715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167001001
标段名称:临翔区2024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标段(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26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09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3(市本级拍卖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完成界牌、跃进、小板桥、大沙地、田心、丫口田6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施工期设计服务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等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并保证编制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临翔区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
业绩要求:
其他:1、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是2021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若是2023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若是在要求年份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2、人员要求:其他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五人,职称为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且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工程勘察相关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测量相关工程师不得少于一人。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及相应网站截图)。 4、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0.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5-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4-18 14:20:3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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