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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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张家界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4-19
项目业主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招标代理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 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张烟管纪要[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关于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项目,利用无人机航拍张家界市8.28万亩种烟区域(含边界区域),全面识别当年烟叶种植区域,以客观、直观、全面、及时的方式辅助烟叶生产管理,包括2024年移栽面积现场航拍服务、烟田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烟田电子地图系统基本烟田数据服务等

(2)招标范围:2024年无人机测绘烟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时间:45个日历日,在2024630日前完成

(5)招标控制价:86.112万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0.4元/亩)(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原件或网上查询打印并附查询网址)

3.1.2财务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文件(两种文件只需提供其中一种即可),具体要求如下:1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或扫描件;2财务报告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或扫描件或扫描件;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见附件):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对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1095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365天内。)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3.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导致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192024 年 4 月 26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1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118.254.33.93:88/tpbidder/member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8863132

10. 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烟草新城

人:汪女士                          

   话:15074417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572 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项目负责人:刘军

     话:15207448863

电子邮件:6740849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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